“糊里糊涂,我竟成了她的出轨对象。” 7月27日,41岁男子小军告诉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,他拿到法院判决后已向纪委、教体局和学校实名举报,要求对42岁的小玉违纪行为予以认定。
>>>男女谈恋爱
“我是她出轨对象,她拿未婚先育骗我两年”
7月27日,小军介绍,2016年上半年,经人介绍他与威海某小学教师小玉见面认识并确认恋人关系。
“2018年9月,我得知她有孩子。她给我说她是未婚先育,我当时就信以为真了。2021年8月,我才得知,她实际上是已婚已育,而且一直是在骗我。”
小军向记者解释称,他是意外得知实情,“在外面喝酒吃饭偶然说起她,我找她确认,她才承认!”
小军如梦方醒,“她跟我描述的是未婚先育,我感觉比较可怜,我还想,女方带孩子出来相亲也没毛病,咱们和平分手就行了嘛,但后来我得知她一直对我是隐瞒、欺骗的状态。”
小军告诉记者,“她跟我认识之前已经结婚好多年,而且她现在依旧跟她老公住在一起。”
小军毫不忌讳两人在两年多的时间里曾经多次亲密接触,“她是已婚的情况,我就是她的出轨对象,从2016年确定交往一直到2018年9月,我们发生过关系。”
>>>女方被起诉
法院判赔礼道歉、赔偿精神损失费等3.5万元
小军认为,小玉这样是欺骗感情,“我就提了两项诉求,我要求把我在她身上花的钱买的东西还给我,我让她离开教师岗位。2021年8月份说了后她当时口头答应,一直拖到9月份,她女儿刚开学,她说转学校也不方便,让我给她一年时间,她会辞职带孩子离开威海。但一年半之后,我找她说把我给她买的东西折现还给我,她既没给我钱,工作方面也没动作,她就各种推脱,就是不兑现承诺。”
小军无奈诉诸法律,“2023年8月,我把她告到法院要求返还财物并赔礼道歉。法院对她隐瞒已婚已育的情况与我交往有明确认定,这个事情在法庭上都是有呈现的。今年3月,法院判决她赔偿我的精神损失费5000元,包括财物3万元。”
威海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法院民事判决书显示,法院认为被告在已婚已育的情况下,隐瞒事实与原告交往,其行为有悖于社会公德和公序良俗,并违反诚信原则。被告主观上存在过错,其行为给原告身心造成一定损害,被告的行为构成侵权,应承担侵权责任。
小军表示:“她开庭都没参加,只是找了代理律师出庭,她也接受法院判决,判决的钱款她也退给我了。”
“她是党员,目前是威海某学校教导主任。”5月底,小军向威海市纪委和学校实名举报,“学校领导包括纪委两次约见我了解情况,区教体局给我有受理回执,目前正在等待具体处理结果。”
>>>完全蒙鼓里
领导好心办错事,对女方实情没有那么了解
小军承认,他没去过女方家里,更没见过对方父母。“我是1983年出生,我和她交往都是以结婚为目的,说实话,当我催着她往下进一步发展关系的时候,她就以工作忙为由推脱,所以才一步一步这么拖下来。”
小军告诉记者,当年介绍人是他单位领导,他完全蒙在鼓里,不知道小玉会这样隐瞒。
“单位领导就是把我的微信推给她,因为是领导介绍,谁能想到她隐瞒已婚已育的情况呢?2021年8月,我领导也才知道实情,她让领导给介绍个男朋友,领导正好知道我未婚,年龄相仿,就把我介绍给她了,领导是好心办了坏事,对女方的实际情况也没有那么了解。”
小军称自己没见过小玉的孩子,“她当初是在威海市另一所小学任教,两年前调到现在的这所学校,以前是普通教师,后来担任教导主任。我事后得知,在我领导介绍我们认识之前的2011年,她孩子出生,是在她原先的学校上小学。”
>>>借钱27万
“领导孩子入学,她说校长让买书包表关照”
得知小玉有意欺骗,心意难平的小军认为小玉是借机从他身上揩油。
“我去法院起诉,要求她退还财物。我为她花的钱应该有四五万,比较贵的是我2017年花2.2万元给她买的苹果顶配笔记本电脑,我在法庭上出示有证据,另外还有价值两三千元的衣服、背包等,甚至她的车撞消防栓上,把保险杠撞坏了,让我给她买个新的换上。”
41岁小军坦言:“我跟她交往是奔着结婚,并不是为她花钱要刻意保留什么记录,这是我起诉时能提供票据的,如果加上无法提供的,那还要多一些。”
小军告诉记者,2017年8月底,小玉还让他买过一套价值2000多元的学生用品。“主要是粉红色Hello Kitty的书包等学习用品,她当时给我说区教体局领导的孩子当年到他们学校入学,上一年级,她说是他们校长让她代买表示关照,发票要给校长,校长再把钱给她,但实际上这些是给她女儿用。”
小军解释称,区教体局领导的老婆是他以前的同事,“人家孩子和我其他同事的孩子是同班同学,经常开家长会,说孩子从来没背过粉红色书包。我后来也问她,书包没给局领导的孩子用,是给你姑娘用的吧,她也没有否认这个事实。”
小军表示,除了花钱,小玉还向他借钱,“前前后后借了27万,她谎称她父亲的服装厂需要资金周转,实际上是给他丈夫的服装厂在用,我发现她隐瞒已婚已育之后,她才把借款陆续给我还了。”
>>>女方认错了
“我做错事,我觉得肯定会遭报应”
7月28日,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尝试通过学校联系小玉未果。
小军称小玉早已更换了手机,“她换号了,最新的手机号不知道。”
两人通话录音显示,小玉哭泣着说:“你再给我点时间行吗?我害怕,我做错事,我觉得有天谴,我肯定会遭报应。”
小军表示:“这是去年起诉前不久的通话录音,也是我向法庭提交的证据之一,她的所作所为连她自己都认为太说不过去了。”
小军告诉记者,“我跟她认识期间她没有主动向我道歉,只有我在刚知道这些事,质问她的时候,包括我说要起诉她的时候,她口头跟我说她错了。”
小军提供的2021年8月21日双方的微信沟通记录显示,小玉表示:“所有你的东西,我都折成现金给你。”小军回应称:“别多给我一分,我一分钱都不多要。”
小军认为,小玉这样的品行与教师的职业身份不符,“她这属于恶意欺骗,恶意隐瞒,谎话连篇,她欺骗的事实毋庸置疑。”
>>>负责人回应
学校成立专门调查组,处理情况已上报审批
7月29日,记者联系小玉所在的某学校,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,“她现在是教导主任,她是党员。我们学校成立了专门的调查组,有校委班子,由书记牵头。”
这名负责人表示:“调查处理情况我们已经上报了,关于处理结果,方案已经拿出来了,但是我们需要一级一级走程序。我联系我们主要负责人和你沟通。”
截至记者发稿,暂未收到校方的沟通和回复。
记者随后联系威海市教育局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,工作人员答复称:“这个由我们业务科室分管,我们调查了,但是调查结果我们不方便对外界透露。”
小玉的行为是否违反师德师风,工作人员表示:“我个人不能回答你,我们教育主管部门应该是有个统一的调查,我们得跟领导汇报一下。”
威海市教育局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6月5日出具的《告知书》显示,对小军提出的信访事项,决定予以受理,将在60天内办结并书面答复。
(文中当事人为化名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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